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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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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

英文名:Xinzhou Teachers University 简称:“忻州师院” 所在地:忻州 院校代码:10124 类型:师范类

省属本科高校
  •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忻州师范学院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01-10
系 专业 科类 地址 学制 学费 合计 山西 省外天津河北上海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预留计划 ★ 总 计633249891333100751594352540652590408045508010412008570432510 本科 合计415028071333100751594352540652590408045508010412008570432510法律系法学理工主校区449503015151111111215教育系学前教育(师范)理工主校区449501073111教育系教育学(师范)理工主校区44500105511111教育系心理学(师范)理工主校区44500105511111教育系小学教育(师范)理工主校区44950105511111外语系英语(师范)理工主校区44950201010111111112外语系翻译理工主校区458002010101111111111数学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理工主校区44950160110452522252214222262115数学系统计学理工主校区44500554015111111111111111物理系物理学(师范)理工主校区4495010050502342251422241210121物理系科学教育(师范)理工主校区44950955045223225232122329111化学系化学(师范)理工主校区44950100802024111215111化学系应用化学理工主校区4495010070301332221111311251生物系生物科学(师范)理工主校区44950100604023422423111231711生物系生物技术理工主校区4450050302011111211111111311地理系地理科学(师范)理工主校区44950352015151521地理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理工主校区449502513121111111131电子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理工主校区4528011050605543262424222129212电子系通信工程理工主校区4528011050605533362514222131021计算机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理工主校区4528011049615223252523235237332计算机系数字媒体技术理工主校区448005522332112132222111132231计算机系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工主校区4480011050606533264333222127321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理工主校区44950351025233113111111111111会计系会计学理工东校区44950251871231会计系审计学理工东校区44900301515153111111经济管理系财务管理理工东校区44950301515222131211经济管理系工商管理理工东校区449003015152212221111体育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理)主校区445001511422体育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不分文理主校区445002022体育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文)主校区445003329422体育系体育教育(师范)体育(文)主校区4495062548233体育系体育教育(师范)体育(理)主校区4495035269234法律系法学文史主校区4495012310023322122371教育系学前教育(师范)文史主校区449503833511111教育系教育学(师范)文史主校区4450045331211111112111教育系心理学(师范)文史主校区4450045331211111112111教育系小学教育(师范)文史主校区44950453510111111121外语系英语(师范)文史主校区44950503020113312234外语系翻译文史主校区45800503020222222521地理系地理科学(师范)文史主校区449501239528432224112331地理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文史主校区449508567181211111111421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文史主校区44950113803312131212351011音乐系艺术教育(师范)文史主校区445003525101121122会计系会计学文史东校区44950755223222111114512会计系审计学文史东校区4490070502012131311421经济管理系财务管理文史东校区449508055252333131131211经济管理系工商管理文史东校区44900805525142213223131历史系历史学(师范)文史东校区449501581203846322412851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师范)文史东校区449501581451311111112211中文系秘书学文史东校区44950115902532331214411中文系汉语言文学(师范)文史东校区449501671105233361735127115中文系网络与新媒体文史东校区449504535101111111111音乐系音乐学(师范)不分文理主校区4660014090505105101010美术系美术学(师范)不分文理主校区46600554015555美术系书法学(师范)不分文理主校区460006060舞蹈系舞蹈编导不分文理主校区466007850287777音乐系音乐学(师范)艺术(文)主校区46600300301317美术系美术学(师范)艺术(文)主校区466002502584544舞蹈系舞蹈编导艺术(文)主校区466001201275体育系体育教育(师范)不分文理主校区449503033法律系法学综合改革主校区449502022教育系学前教育(师范)综合改革主校区449502022 系 专业 科类 地址 学制 学费 合计 山西 省外天津河北上海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预留计划 ★ 总 计633249891333100751594352540652590408045508010412008570432510地理系地理科学(师范)综合改革主校区449502022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综合改革主校区449502022历史系历史学(师范)综合改革东校区449502022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综合改革东校区449502022中文系汉语言文学(师范)综合改革东校区449503033教育系学前教育(师范)(西藏定向)文史主校区449505055物理系科学教育(师范)(西藏定向)理工主校区449505055南校区学前教育(师范)单独考试南校区44950180180南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单独考试南校区45280120120 专升本 合计930930外语系英语(师范)文理综合南校区24950100100音乐系音乐学(师范)文理综合主校区266003030音乐系音乐学文理综合主校区2660033美术系美术学(师范)文理综合主校区266003030舞蹈系舞蹈编导文理综合主校区266003030数学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文理综合南校区24950120120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文理综合主校区249505757计算机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文理综合主校区252804040教育系学前教育(师范)文理综合南校区24950180180中文系汉语言文学(师范)文理综合南校区24950240240中文系秘书学文理综合南校区249507070会计系会计学文理综合东校区249503030 高职(专科) 合计12521252中文系语文教育(师范)文史南校区32600100100外语系英语教育(师范)文史南校区340009090外语系英语教育(师范)理工南校区340001010数学系数学教育(师范)理工南校区32600750750五寨分院学前教育(师范)五年制转段五寨分院22600163163五寨分院现代教育技术(师范)五年制转段五寨分院228002525五寨分院英语教育(师范)五年制转段五寨分院236001414五寨分院语文教育(师范)五年制转段五寨分院226007676五寨分院美术教育(师范)五年制转段五寨分院245001515五寨分院音乐教育(师范)五年制转段五寨分院2450099 详情
忻州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9
第一章 总  则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二、院校代码:10124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五、办学层次:本科六、办学形式:全日制七、学校地址:主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东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学府街62号南校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忻州师范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忻州师范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忻州师范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五条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地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第七条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八条 录取规则1.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调档。2.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合格,符合忻州师范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忻州师范学院依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考生排序办法按照生源地相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3. 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4. 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理工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5. 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6. 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7. 艺术、体育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和测试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8.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9.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10. 对口升学和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11. 身体健康要求:忻州师范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学校体育类专业,原则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四章 学历、学位证书第九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忻州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 颁发忻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忻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忻州师范学院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其 它第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第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虎芳  职务:院长第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忻州师范学院所属校区本、专科招生工作。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十七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招生网址:http://zs.xztu.edu.cn招生办电话:0350-3611123招生办传真:0350-3611333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邮政编码:034000 详情
忻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02
一、总则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二、学校概况学校全称:忻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124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办学校址:主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东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学府街62号     南校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虎芳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职务:院长三、组织机构1、忻州师范学院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2、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3、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四、招生计划在我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以省内生源为主,统筹考虑学校整体招生人数、生源质量、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院发展思路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审批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五、录取原则1、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3、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4、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5、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排序录取。6、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提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确定专业,即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7、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8、录取时不限男女生比例。9、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10、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和测试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11、我院招收的英语、翻译专业以外其它各专业考生,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12、身高要求:体育类专业,原则上男性考生不低于4250px,女性考生不低于4000px。13、对口升学和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按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4、入校后,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和上级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处(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招办查询。为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招生咨询电话:0350-3611123,监察举报电话:0350-3339005。八、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资助项目1、(1)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00元。(3)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200元。(4)设立“忻州师范学院陈巨锁书画奖学金”,奖励书法、美术专业优秀学生及其它专业在书法、美术方面创作出特别优秀作品的学生。每年获奖学生人数一般不少于50名,最低奖学金不少于1000元。2、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保障。(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2)学校设师范类学生助学金,每生每月78元;非师范类学生助学金,每生每月38元;(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和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4)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九、住宿条件学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设立六人间和八人间学生公寓。十、其它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十一、联系方式网址:http://www.xzsyzjc.cn电话:0350-3611123传真:0350-3611333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034000 详情
忻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3
一、总则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法规之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二、学校概况学校全称:忻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124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办学校址:主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东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学府街62号     南校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虎芳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职务:院长三、组织机构1、忻州师范学院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2、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四、招生计划在我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以省内生源为主,统筹考虑学校整体招生人数、生源质量、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院发展思路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审批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10个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五、录取原则1、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3、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4、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5、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排序录取。 6、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提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确定专业,即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成绩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7、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8、录取时不限男女生比例。9、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10、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和测试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11、我院招收的英语、翻译专业以外其它各专业考生,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12、身高要求:体育类专业,原则上男性考生不低于4250px,女性考生不低于4000px。13、对口升学和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按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4、入校后,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六、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我院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七、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批准的标准。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处)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招办查询。招生咨询电话:0350-3611123。九、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资助项目1、(1)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00元。(3)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200元。(4)设立“忻州师范学院陈巨锁书画奖学金”,奖励书法、美术专业优秀学生及其它专业在书法、美术方面创作出特别优秀作品的学生。每年获奖学生人数一般不少于50名,最低奖学金不少于1000元。2、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保障。(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2)学校设师范类学生助学金,每生每月78元;非师范类学生助学金,每生每月38元;(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和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4)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十、住宿条件学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设立六人间和八人间学生公寓。十一、其它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十二、联系方式网址:http://www.xzsyzjc.cn电话:0350-3611123传真:0350-3339098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034000                                      二〇一八年五月 详情
忻州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  则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二、院校代码:10124三、办学性质:公办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五、办学层次:本科六、办学形式:全日制七、学校地址:主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东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学府街62号南校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忻州师范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忻州师范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第五条 忻州师范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地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第八条 忻州师范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体育类专业要求:原则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第九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一、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二、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三、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四、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五、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六、艺术教育专业是按照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录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的控制分数线。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七、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第十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对口升学和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区、市)招生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上同意各省(区、市)招办降分政策。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第十三条 我校各系学生学习期满,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忻州师范学院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第七章  其  它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第十七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虎芳  职务:院长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度忻州师范学院所属校区本、专科招生工作。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一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招生网址:http://zs.xztu.edu.cn招生办电话:0350-3611123招生办传真:0350-3339098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邮政编码:034000 详情
忻州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0
一、学校全称  忻州师范学院二、学校代码  10124三、学校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四、办学性质  公办五、办学层次  本科六、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七、2008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我院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八、2008年的录取规则及要求1、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英语专业以外其它各专业考生,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2、各专业具体要求:①英语本科专业,除必须有我省统一的口语考试成绩以外,入学后我院还要进行口语测试,不合格者将改录其它专业。②体育类考生的身高,男性考生一般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一般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文化分数达线的前提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不限男女生比例。4、体检办法: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生源所在省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前提下,择优录取。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与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安排。6、我院对进档的考生,会通过电话征求录取意见。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登记表》内写明本人联系电话。九、、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招办查询。坚持招生“阳光工程”,为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招生咨询电话:0350-3048925,监察举报电话:0350-3048224。八、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资助项目被我院录取的正式学生,均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⑴师范类学生设专业奖学金和补助,最低标准每生每月78元;⑵非师范类学生每生每月可享受各类补贴38元;⑶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4)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500元;设优秀奖学金,受奖面为30%,其中,一等奖为每生每年300元,二等奖为每生每年200元,单项优秀奖为每生每年50元。学院对贫困学生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扶助:(1)困难补助:对贫困生给予适当补助;(2)勤工助学:校内劳动服务岗位二百余个,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月150元至300元工资。 九、住宿条件学院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新生均为六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十、联系方式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邮政编码:034000联系电话:0350-3048925学院网址:http://www.xztc.cn电子邮箱:rgm3809061@sohu.com                  忻州师范学院 2008年4月详情
忻州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5-12
一、学校全称 忻州师范学院二、学校代码 10124三、学校地址  忻州师范学院位于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位于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位于五寨县学府街1号。四、办学性质 全民(公办)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六、办学层次 本科七、证书情况1、忻州师范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忻州师范学院。2、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和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是教学业务受我院指导的专科层次学校。学生毕业后由我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芯填写“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和“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字样), 学校名称为忻州师范学院。八、2010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我院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九、2010年的录取规则及要求1、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英语专业以外其它各专业考生,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2、各专业具体要求:①英语本科专业,除必须有我省统一的口语考试成绩以外,入学后我院还要进行口语测试,不合格者将改录其它专业。②体育类考生的身高,男性考生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不低于1.60米。③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在文化分数达线的前提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不限男女生比例。4、体检标准: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与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安排。6、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我院对进档的考生,打电话征求意见。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登记表》内写明通知书邮寄地址(考生家庭所在地)和联系电话。十、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招办查询。坚持招生“阳光工程”,为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招生咨询电话:0350-3048925,监察举报电话:0350-3048223。十一、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资助项目被我院录取的正式学生,均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⑴师范类学生设专业奖学金和补助,最低标准每生每月78元;⑵非师范类学生每生每月可享受各类补贴38元;⑶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4)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500元;设优秀奖学金,受奖面为30%,其中,一等奖为每生每年300元,二等奖为每生每年200元,单项优秀奖为每生每年50元。学院对贫困学生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扶助:(1)困难补助:对贫困生给予适当补助;(2)勤工助学:校内劳动服务岗位二百余个,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月150元至300元工资。 十二、住宿条件学院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设立六人间和八人间学生公寓。六人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八人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十三、联系方式(1)忻州师范学院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邮政编码:034000联系电话:0350-3048925传 真:0350-3048925学院网址:http://www.xztc.cn电子邮箱: xzsywyh@163.com(2)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地址: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甲10号邮政编码:034000联系电话:0350-2026516传 真:0350-2026516网 址:http://www.xzsyzkb.cn(3)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地址:山西省五寨县学府街1号邮政编码:036200电 话:0350-4339141传 真:0350-4332170网 址:http://www.wzsf.net.cn电子邮箱:wzsfzsb@163.com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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